本项目为既有线改造工程。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镇,施工范围为K2+140~K5+731.5,起始桩号为桩号K2+140,沿马石公路前行,终点处接顺城桂公路,本标段路线全长3591.5米。道路利用现状马石公路加铺沥青罩面,线位基本沿现状道路走向,采用一级公路(兼市政功能)标准建设,双向四车道,路基宽度27m~33m之间,车道宽度为3.5m,设置2m宽中央分隔带,剩余路面宽度为硬路肩,设计车速为60km/h。主要有路基、路面、交通安全设施、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及机电等工程。
工程施工工期为2018年7月~2019年8月,共14个月。其中路基施工起讫时间为2018年7月8日~2018年10月25日;路面工程起讫时间为2018年7月1日~2018年12月29日;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起讫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~2019年5月26日;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起讫时间为2019年6月6日~2019年6月20日;机电工程施工起讫时间为2018年7月4日~2019年8月30日。
1、工程名称:洛溪大桥拓宽工程南侧主桥主塔、辅助墩及边墩施工
2、主要工作内容
完成洛溪大桥拓宽工程南岸主桥主塔、辅助墩及边墩工程施工,负责左右幅4#-6#墩承台、塔座、立柱、盖梁、塔柱、横梁及支座垫石、塔内爬梯平台预埋安装、桩基桩头凿除、4#墩主墩钢围堰安装配合下放等相关工作,及其上述工作范围的所有相关工作及其附属工作。
甲方提供:
(1)设计图中示出的结构用主材:设计图纸所示的用于永久结构的钢筋及连接套筒,钢绞线及其锚具,劲性骨架、冷却管、混凝土、钢围堰及附属构件,以及钢板、钢管、螺栓等各类钢材。
(2)图中未示但必须保留于永久结构的钢构件:结构物中预留预埋的各种钢构件(不含用于钢筋安装、模板安装的定位钢筋以及用作对拉螺杆的钢筋,此部分钢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),由甲方提供材料,乙方负责加工。
(3)周转材料:作为施工措施的(除承台钢板桩)以外的可周转回收的钢管、型钢、钢板、贝雷、钢桁架、爬架、钢支撑等所有钢构件及各类模板(包括木模板)、脚手板,但模板的对拉螺杆及螺母(包括H螺母)、穿对拉螺杆的PVC管等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。
(4)其他加工类:塔柱内、外操作平台、爬梯、安全通道以及混凝土浇筑用支架、溜槽等加工件,由甲方提供材料,乙方负责加工、保管及归还,其加工费不单独计量,视为已分摊在清单有关细目价格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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